1141「粤籍大专学生奖助学金」 2025-08-26 生辅组 校外奖助学金 一、学校受理申请时间9月1日至10月24日止。 二、申请对象为为粤籍(含广州市及海南特区、陆港澳地区及侨居地)学生(不含在职进修人员、公费生及交换学生)。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 公函 申请办法及申请书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