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南投县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学校受理时间:即日起至114年9月26日止。 
二、申请对象:设籍本县六个月以上,现为国内公私立中等以上学校之学生;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户证明者等条件者。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