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桃园市政府失业劳工子女助学补助」

一、学校受理时间:114年1月20日至114年3月17日止。
二、申请对象:为已设籍桃园市达四个月以上之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且子女现就读私立大专校院(不含五专前三年及研究生)。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