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115学年度彰化县建大优秀自强奖学金」

一、学校受理时间:即日起至115年3月9日止受理。(详细交件时间请参阅第4条。)
二、申请资格:为设籍于彰化县满6个月以上自强学生(不含空中大学、教育推广学分班、实习生、在职进修及学分补助费之学生)。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