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吴鸿麟先生纪念奖学金」

一、申请时间:至113年6月30日止。
二、申请资格:设籍桃园市六个月以上就读国内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一般学生学业成绩平均80分以上(未有缺旷纪录),身心障碍学生平均60分以上(未有缺旷纪录)、特殊才艺学生奖学金:学业成绩平均70分以上(未有缺旷纪录)。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