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骚扰防治法将于111年6月1日施行,跟骚懒人包让你秒懂
跟骚法6/1上路,懒人【跟骚包】出炉~
依据警政署统计,台湾每年约八千件跟骚案件,若将私下隐忍未报警案件也纳入统计,显示跟踪骚扰犯行已不是少数个案。保护受害者的「跟踪骚扰防制法」制定案,业奉总统110年12月1日华总一义字第11000108131号令公布,并自111年6月1日施行。
「跟踪骚扰防制法」,明确定义八大跟骚样态,【跟骚法八类行为】,包括:
1.监视、观察、跟踪或知悉特定人行踪。
2.以盯梢、守候、尾随或其他类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学校、工作场所、经常出入或活动之场所。
3.对特定人为警告、威胁、嘲弄、辱骂、歧视、仇恨、贬抑或其他相类之言语或动作。
4.以电话、传真、电子通讯、网际网络或其他设备,对特定人进行干扰。
5.对特定人要求约会、联络或为其他追求行为。
6.对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7.向特定人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誉之讯息或物品。
8.滥用特定人资料或未经其同意,订购货品或服务。
同学或家人万一遭到跟踪骚扰,可寻求警方核发书面告诫;若遇紧急状况,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另亦提醒同学,亲密关系的确认并非一厢情愿,而是要尊重对方意愿,切勿以身试法跟踪骚扰他人。
●同学若在学校发生性骚扰或性侵害事件时,可向学校性平申诉管道提申诉,申诉窗口:03-4581196 分机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