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
为建立学生正确信用观念,请贵校于学生毕业离校前宣导就学贷款之权利与义务,详如说明,请查照。

  • 2026-04-21
  • 生辅组

请贵校依「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办法」第9条规定,于学生毕业离校前,向其宣导就学贷款之权利与义务,俾使学生届期依约还款,以建立学生积极管理就学贷款之态度与能力;倘学生有还款困难,可善用各项宽缓措施等还款协助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俾免借款逾期留有信用不良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