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县政府办理劳工及青年业务补助及捐助 2021-12-29 课指组 一、考量学生社群多为未立案组织致不符合申请资格等情形,本府于110年5月3日修正宜兰县政府办理劳工及青年业务补助及捐助作业要点(下称要点)」,增列「本府或中央核准立案之教育团体」为申请对象。二、请各校鼓励校内投入宜兰地方且具公益性活动之团体、校友会等单位依补捐要点提具计画书,建议至少活动前45天提出申请,并请贵校协助函送本府核办。三、本案申请应备计画书,内容应载明计画名称、目的、主协办单位、时间或期程、地点、参加对象或受益对象及人数、内容、预期效益、经费概算(明列项目及金额)及经费来源等项目。四、本案经费核销报结等事宜,依前开相关规定办理。五、要点及成效报告表件可至本府劳工处网站下载(https://labor.e-land.gov.tw),路径:宜兰县政府劳工处网站-表单下载-青年事务科-宜兰县政府办理劳工及青年业务补助及捐助作业要点。六、倘有疑问,请洽联络人林婵娟,03-9359337分机12,ak3567@mail.e-land.gov.tw。 1101280530_1_68b3ee4ef61ba8622021e6ce01f50753_110D135021_110D2060439.pdf https://labor.e-land.gov.tw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