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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減免

健行科技大學(日間部)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須知

This is an image 就學優待減免辦理單位:生活輔導組,劉智鳴先生,分機3522, 行政大樓A108室
This is an image 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補助、就學貸款最新實施辦法及要點 連結網址:圓夢助學網


This is an image  辦理方式:
  1. 新生:符合申請學(雜)費減免資格同學,於註冊日(詳閱行事曆)親至生輔組繳件。
  2. 舊生:於每年5月及12月(詳閱行事曆)一律採減免(預扣)方式辦理。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須每學期重新申辦。
  3. 復﹝轉﹞學生:同一復學或轉學學期,不可重複申請減免,違者自負法律責任。
This is an image 注意事項:
  1. 符合申請學(雜)費減免資格同學,收到本校註冊繳費單請暫勿繳費;俟完成減免申請列印新繳費單後再行繳費。欲辦理就學貸款者,務必請先行辦理減免,再以減免後之差額辦理貸款(洽詢分機3522 生輔組 劉先生)
  2. 為維護辦理減免之全體同學權益,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作業者,不予受理。
This is an image 學生資訊系統減免登錄申請方式:
  1. 詳細閱讀教育部相關辦法
  2. 申請流程:
 
     健行科技大學首頁 www.uch.edu.tw  資訊服務  學生資訊系統 → 輸入帳號、密碼,登入
      各申請與查詢 減免 減免學雜費申請 選擇申請類別 線上填寫申請書 按送出資料方形灰色按鈕
      最後按列印申請書方形灰色按鈕 申請書必須學生及父母簽名或蓋章。
 
  3. 直接關閉申請系統視窗即可,勿觸碰至取消鍵!!
  4. 申請書填寫完畢後,請繳回生輔組審查資格,並通知學生合格與不合格原因(請再登入學生資訊系統查詢確認)。         
          

 
This is an image  學雜費減免資訊:    
 
申請類別 繳交證件
原住民學生
(依照教育部頒補助數額辦理)
1.學生資訊系統上網登錄減免申請書(簽名或蓋章)
2.學生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記事)或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記事)
3.家長現任公職者,附上未領教育補助證明
低收入戶學生
(學、雜費全免)
1.學生資訊系統上網登錄減免申請書(簽名蓋章)
2.
低收入戶證明(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有效證明)
3.家長現任公職者,附上未領教育補助證明
中低收入戶學生
(補助學、雜費6/10)
1.學生資訊系統上網登錄減免申請書(簽名蓋章)
2.
中低收入戶證明(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有效證明)
3.家長現任公職者,附上未領教育補助證明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輕度(補助學、雜費4/10)
中度(補助學、雜費7/10)
重度、極重度(學、雜費全免)
1.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正反面)
2.學生資訊系統上網登錄減免申請書(簽名
蓋章)
3.父母及學生的新式戶口名簿
影本(含記事)或戶籍謄本正本
(三個月內,含記事)
4.家長現任公職者,附上未領教育補助證明
備註:
◎凡父母、本人及配偶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總額超過220萬皆不得申請
身心障礙學生
輕度(補助學、雜費4/10)
中度(補助學、雜費7/10)
重度、極重度(學、雜費全免)
1.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正反面)
2.學生資訊系統上網登錄減免申請書(簽名蓋章)
3.父母及學生的新
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記事)或戶籍謄本正本
(三個月內,含記事)
4.家長現任公職者,附上未領教育補助證明
備註:
◎凡父母、本人及配偶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總額超過220萬皆不得申請
現役軍人子女
(補助學費3/10)
1.學生資訊系統上網登錄減免申請書(簽名蓋章)
2.父母及學生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記事)或戶籍謄本正本
(三個月內,
含記事)
3.家長在職服務相關證明文件

4.家長現任公職者,附上未領教育補助證明
卹滿軍公教遺族子女
(依照教育部頒補助數額辦理)
卹內軍公教遺族子女
半公費(全公費之1/2)
全公費(學、雜費全免,外加依照教育部頒核定各費)
1.撫卹令或證書(查驗正本,繳交影本)
2.學生資訊系統上網登錄減免申請書(簽名
蓋章)

3.軍公教遺族就學優待申請書
(首次申請者請至生輔組減免網頁下載及完成並檢附一式二份)
4.家長現任公職者,附上未領教育補助證明
5.減免學生專用學生私章一枚(首次申請者)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
(補助學雜費6/10)
1.學生資訊系統上網登錄減免申請書(簽名蓋章)
2.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有效證明),

查驗正本,繳交影本
3.父母及學生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記事)或戶籍謄本正本
(三個月內,含記事)
4.家長現任公職者,附上未領教育補助證明
This is an image 注意事項:
1.依教育部規定,碩士在職專班、碩博士班學生之減免數額以日間部學士班減免數額為上限。
2.依教育部規定,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延長修業年限、重修、補修者,其就學費用不予減免。
3.各項公費只能擇一申請,如申請學雜費減免者,請勿申請弱勢學生助學金、勞委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退輔會退除役軍人就學補助、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等。
4.若有缺繳資料之同學。請於每學期開學日起一週內,補齊應繳交證明文件或資料,逾時者則視同自動放棄就學優待(減免)資格。
5.本表未盡之處,請參照教育部各減免辦法(要點)。
6.若有(減免)疑問請洽生輔組(行政大樓108室)或電話(03)4581196轉35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