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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團體保險

113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內容與契約條款
114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保障內容

提供身故、失能、醫療保障(意外門診及住院醫療) 。
保險期間:一整年包含暑寒假。
保障範圍:不限制在校,發生的事故。
 
文件名稱 備註
申請書 請依發生起始日填寫申請書
114學年度南山人壽(114/8/1-115/7/31
113學年度全球人壽(113/8/1-114/7/31
112學年度國泰人壽(112/8/1-113/7/31
診斷證明書 正本
醫療收據 副本可需加蓋醫院章,不是自己印的唷!
存摺影本 學生本人存摺影本
骨折須附X光碟片 申辦完成不會退還。
※患惡性腫瘤醫療者,另需檢具病理組織檢查報告
※發生起始日起,兩年內皆可申請辦理。
理賠專員到校服務時間
學制 星期 時間 地點
日間部 二、四 11:30-13:30 健康中心
進修部 18:30-20:30 進修部學務組







 
拒保學生團體保險(拒保切結書)
說明:學生團體保險非強制性,申請不參加學生團保者,
請於上學期10月15日/下學期3月15日前簽署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切結書,
逾期概不受理,未依規定期限內辦理一律視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