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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團體保險
113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內容與契約條款113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保障內容
提供身故、失能、醫療保障(意外門診及住院醫療) 。
保險期間:一整年包含暑寒假。
保障範圍:不限制在校內,外發生的事故。
申辦學生團體保險理賠需備文件
文 件 名 稱 | 備 註 |
申請書 | 請自行下載或至衛保組領取: 全球人壽理賠申請書 (113年8月01日(含)後發生之事故) 國泰人壽理賠申請書 (113年7月31日(含)前發生之事故) |
診斷證明書 | |
醫療收據 | 副本可,影本需加蓋醫院印章。 |
存摺影本 | 學生本人存摺影本 |
骨折須附X光碟片 | 申辦完成不會退還。 |
※患惡性腫瘤醫療者,另需檢具病理組織檢查報告。 ※境外生須檢附居留證影本。 ※事故發生日起算兩年內皆可申請辦理。 |
理賠專員到校服務資訊
學 制 | 星 期 | 時 間 | 地 點 |
日間部 | 二、四 | 11:30-13:30 | 健康中心 |
進修部 | 三 | 18:30-20:30 | 進修部學務組 |
拒保學生團體保險(拒保切結書)
說明:學生團體保險非強制性,申請不參加學生團保者,
請於上學期10月15日/下學期3月15日前簽署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切結書,
逾期概不受理,未依規定期限內辦理一律視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