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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團體保險
113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內容與契約條款114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保障內容
提供身故、失能、醫療保障(意外門診及住院醫療) 。
保險期間:一整年包含暑寒假。
保障範圍:不限制在校內,外發生的事故。
文件名稱 | 備註 |
申請書 |
請依發生起始日填寫申請書 114學年度南山人壽(114/8/1-115/7/31) 113學年度全球人壽(113/8/1-114/7/31) 112學年度國泰人壽(112/8/1-113/7/31) |
診斷證明書 | 正本 |
醫療收據 | 副本可,需加蓋醫院章,不是自己印的唷! |
存摺影本 | 學生本人存摺影本 |
骨折須附X光碟片 | 申辦完成不會退還。 |
※患惡性腫瘤醫療者,另需檢具病理組織檢查報告。 ※發生起始日起,兩年內皆可申請辦理。 |
理賠專員到校服務時間
學制 | 星期 | 時間 | 地點 |
日間部 | 二、四 | 11:30-13:30 | 健康中心 |
進修部 | 三 | 18:30-20:30 | 進修部學務組 |
拒保學生團體保險(拒保切結書)
說明:學生團體保險非強制性,申請不參加學生團保者,
請於上學期10月15日/下學期3月15日前簽署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切結書,
逾期概不受理,未依規定期限內辦理一律視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