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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教室服務項目
提報鑑定有使用特教資源需求之學生得檢具鑑定申請書及相關佐證資料向資源教室老師辦理申請程序。鑑定通過後教育部將核發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並提供相關服務。
課業輔導
依學生需求邀請老師提供課後指導,個別加強學業上不足的地方。
協助同學
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在校生活,依照學生個別需求調整服務內容,藉此培養學生獨立、適應在校生活。
畢業轉銜
協助特殊教育學生畢業後之轉銜服務,依照學生個別需求連結升學、轉學、就業、職訓、就養資源。
交通費申請
經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參酌學生個別化支持計畫之評估意見審議通過後,將名單造冊並備齊相關資料報教育部核定。
特殊教育獎助學金
符合「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規定,大專校院特教學生申請獎補助學金無名額限制,但同一教育階段不得重複申領;就學期間申領次數,不得超過其修業年限。
輔具申請
器材及輔具之借用以具相關學習需求之本校身心障礙學生(以下簡稱身障生)優先,可攜帶學生證借用,若教學或行政單位如有需求則得依登記先後順序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