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教育部115年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評選」 2026-02-24 生輔組 all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申請資格:為上年度積極推動學輔工作,表現卓越之學校及傑出人員,曾依本要點規定接受本部獎勵及表揚之學校或個人,三年內不得薦送。 三、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 遴選表 表揚名單 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 評選要點 授權書 檢核表 Tweet 列印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