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青年救國團公益基金會獎學金」

一、學校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4年9月15日止。 
二、申請對象:為屏東縣一年以上之大學校院(含五專四、五年級)在學學生且家境清寒(須提出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前學年學業成績須80分以上。 
三、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