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學期【就學貸款】申請對保、繳件及相關重要訊息
111-2學期【就學貸款】申請對保、繳件及相關重要訊息:
一、台灣銀行就貸對保日期:112 / 1 / 16 起至 112 / 2 / 24 止。
二、(一).學校就貸統一收件日期:112 / 2 / 13 (註冊日當天) 。
(二).收件地點:學務處生輔組 ( 行政大樓一樓A108室 ) 。
(三).繳交資料:(1).就貸金額登記表暨切結書 (2).台灣銀行就貸申請書/
撥款通知書【第二聯 學校存執】 (3).房屋租賃契約或住宿繳費單。
三、請同學務必於112 / 2 / 24前至台灣銀行完成對保手續,並將就貸相關
資料繳回學校,未於期限內完成者,須自行繳納現金。
四、詳細資訊詳如附件或洽詢生輔組03-4581196分機3522/3525。
※ 依教育部規定,申貸住宿費的學生,若非住宿生,需由學校查核房屋租賃
契約,確有校外租屋之事實始能申貸住宿費。【須以學生個人名義租賃】
※ 低收入戶學生已申請免費住宿者,則不可申貸住宿費。
※ 每學期如果有就學貸款需求者,每學期均需到台灣銀行完成對保手續‧、並將相關資料繳回學校。
※ 寒假行政人員全休日:112 / 1 / 20 至112 / 2 / 6 期間,暫不受理就學貸款業務。
※連結網址:http://budget.sa.uch.edu.tw/zh_tw/2/35181/35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