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行科技大學 114 學年度第2學期 「產學攜手合作計畫」
經濟不利學生助學金申請日期即日起至5月19日下午4點截止。
一、檢附文件如下:
1. 助學金申請書。
2. 父母及學生戶口名簿影本(含記事) 或 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記事)。
二、請於5月19日下午4點前填寫 Google 表單(請點我) 並將紙本資料繳回生輔組。
三、如有疑問請親洽或電詢生輔組 (03-4581196#3522、#3525)
備註:
1.每學期產學攜手合作計畫經濟不利學生補助每名新臺幣2萬元助學金。
2.該計畫經濟不利學生資格如下:
(1)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貴校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並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不含僑生)。
(2)就讀日間學制及進修(夜間)學制二技、四技、五專及二專學制班別。
(3)具家庭年所得(包括分離課稅所得)未逾70萬元,其計算方式比照「大專校院經濟不利學生助學計畫」如下:
a.學生未婚者:未成年與其法定代理人合計;已成年與其父母合計。
b.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
c.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d.其他特殊條件:上開學生因父母離婚、遺棄或其他特殊因素,與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合計顯失公平者,得敘明理由,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經學校審查認定後,該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免予合計。
3.學籍變動(含轉、休、退學、遭開除學籍或退出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等其他情形)等未完成學期學業者,不予核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