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金門縣政府獎學金」 2025-09-26 生輔組 校外獎助學金 一、學校受理申請時間: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8日止。 二、申請資格:為須於金門完成國民中學教育階段或於國民中小學就讀滿六年以上、需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或帶薪進修者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前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者。 三、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 申請辦法 切結書 Tweet 列印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