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臺東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學校受理申請日期至114年11月7日止。
二、申請資格為凡設籍臺東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學業及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
三、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